工农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业区文庆路15号综合楼、田园街11号、田园街15号消防改造工程投标邀请公告

2024-05-16

1.招标条件

工农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业区文庆路15号综合楼、田园街11号、田园街15号消防改造工程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东升村工农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文庆路15号综合楼办公楼(含水泵房)、田园街11号(含水泵房)、田园街15号进行消防改造工程施工,项目预算金额约为77.44万元。

2.3计划工期:9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或招标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74359.06(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为工农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业区文庆路15号综合楼、田园街11号、田园街15号消防改造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5.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线上获取。

5.2 获取时间:2024 5 16 0830分起至2024 522 1730分止,各邀请单位在获取期限内,将获取文件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发至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电子邮箱(muhuagd@sina.cn)。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并确认后将向投标人发出项目相关资料。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7-86321861。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1)投标邀请书复印件;

(2)邀请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3)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如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凭证截图。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5 24   0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 5    24   0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2室)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将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书面确认文件扫描件(格式详见本投标邀请书附件1)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电子邮箱(muhuagd@sina.cn)的方式予以确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于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dmuhua.com/)和以及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东升村工农一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务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为准。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4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东升村工农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东升田边村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2室

联 系 人: 孙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925921474

电   话:0757-86321861


电子邮件:muhuagd@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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