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控大厦七楼室内装修工程投标邀请公告

2024-07-15

1.招标条件

中控大厦七楼室内装修工程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康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中控大厦7楼原室内装修全部拆除并重新进行装修,装修面积约为1150平方米,层高约为4.5米。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978,518.25(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

本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及空调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1)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注册证书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出投标邀请书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尚处于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5.2 获取时间:202471608时30分起至202472217时30分止,各投标人在获取期限内,到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3室)进行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联系人:黎小姐,联系电话:0757-86321861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1)投标邀请书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7250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7250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金科路6号中控大厦12楼(佛山市南海康美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小会议室)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将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书面确认文件扫描件(格式详见本投标邀请书附件1)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指定电子邮箱:muhuagd@sina.cn的方式予以确认。

9.其他

9.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康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八东路中央大街中控大厦12楼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3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黎小姐、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332630

电话:0757-86321861


传真:/


电子邮件:muhuagd@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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