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受邀单位
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一社区夏南一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委托,对佛山市南海区2024年度第九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用地组卷报批、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经对贵单位各方面进行考察,择优选择,并通过采购人的审查,现决定邀请贵单位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谈判(磋商、询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GDMU(CG)20250616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2024年度第九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用地组卷报批、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项目
三、采购性质: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
四、项目类型:服务类
五、采购项目预算价:¥330000.00元;投标最高限价:¥313500.00元。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佛山市南海区2024年度第九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用地组卷报批、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编制项目,代采购人办理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农业用地面积约2.9372公顷,折合为44.058亩,工作内容:代采购人办理用地组卷报批、编制耕作层剥离方案以及取得用地批复。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共1年。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七、供应商资格:
7.1满足以下规定的条件: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②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必须提供下列(1)至(2)项中任一项要求的材料复印件:(1)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③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必须提供下列(1)至(4)项中任一项要求的材料复印件:(1)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④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可出具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⑤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或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7.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
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身份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报价的,即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八、获取采购文件方法:
报名登记及采购文件的领取方式:
采购文件的领取方式:采购人确认的投标邀请函、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0日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到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2室)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后,请于2025年6月24日17:00时(具体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确认。(格式详见附件1)
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6月26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止。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2室)。
十二、开标时间:2025年6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2室)。
十四、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0日止。
十五、采购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情况,采购人有权暂停或者中止该采购项目。
十六、其他说明
1.发布公告媒介: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muhua.com)。
2.询问、质疑:本项目实行网上答疑,凡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从采购文件的服务或商务条款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供应商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发送邮件至muhuagd@sina.cn),逾期不受理。答疑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以修正/澄清公告形式及在指定媒体网站中公布,望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供应商因疏忽未及时登陆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
十五、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一社区夏南一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
联系人:何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6761088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412室 |
联系人:张工 | 联系电话:0757-86321861 | |
电子邮箱:muhuagd@sina.cn | 邮 编:528200 |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何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6761088 |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一社区夏南一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木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5年6月18日